维权条件:
在2015年04月03日至2015年06月04日期间买入,2015年06月05日(含当天)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;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维护自身权益。(包括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)。
征集背景:
金亚科技: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及《市场禁入决定书》的公告
金亚科技300028关于公司收到《民事判决书》的公告
金亚科技: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的公告
金亚科技: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